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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好“责任田”制定“时间表”——郴州市全力推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7-11-22 林邑清风

11月22日上午,按照郴州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要求,市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全省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明确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细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按照确定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步步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22日下午,郴州市纪委落实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要求,召开县市区纪委书记座谈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省委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全省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听取各县市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郴州市县两级均已经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组、纪法衔接机制组、监司衔接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组织组、宣传组,并明确了具体职责要求。改革试点工作分组织动员、制定方案、组织转隶、深度融合、检查总结等5个阶段推进,每项具体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完成时间节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

会议要求

要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明确任务,细化落实责任,全面把握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结合郴州实际,督促指导县市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改革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在把握总体任务要求的基础上,对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会议强调

要加强配合协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推进改革试点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要严明纪律。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县监察委组建完成前,冻结市县两级纪委、检察院编制、人事异动,暂停人事调整;改革方案明确以后,必须不折不扣坚决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有任何抵触。同时,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宣传的组织协调,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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